法律分析:招标投标就是缔结合同的一个过程,个人招标虽然不属于招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调整范围,但是从合同法方面考虑,以你名义发出的招标,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确定了中标人并发出了中标通知书,那么合同有效。你必须履行合同,但你朋友用你的身份证招标这一行为是否可以视为代理或则越权代理有待司法认定。如果你允若后就承担担保责任,这个责任是有义务无权利,言下之意就是一旦出现风险,有你自己承担。一般不会有什么情况,拿你的身份证就是说想让你做授权代理人,你没在投标上签字不会有多大的后果的。如果签字的也是你的话出了问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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