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行为在民事上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损害赔偿和财产分割。对于重婚罪的刑事责任追究,可通过公安机关侦查或受害者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其中包括重婚行为。
法律分析
民事上,除构成婚姻无效的法定原因和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外,在民事上应负的其他责任包括:
1、停止侵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当事人解除重婚,停止继续侵害合法配偶权益;
2、损害赔偿。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
3、离婚时分割财产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当然,对重婚的处理,也要依具体情况而有所区别。譬如,因强迫、包办、受虐待等建立起的婚姻关系人外逃的重婚,或被拐卖建立婚姻关系外逃另外建立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按重婚论,但可据情不按重婚处理,可依当事人的要求解除其中一个婚姻关系。
如何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
1、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自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由受害者收集证据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可以向法院控告重婚的,除合法配偶外,受欺骗而与有配偶的入结婚的也是受害者,也可以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结语
在民事上,除了法定的婚姻无效和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外,其他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损害赔偿和财产分割。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解除重婚、停止侵害合法配偶权益,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归属应照顾无过错方。对于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以依报案、举报、线索侦查,或由法院、检察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受害者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包括受欺骗而与有配偶的入结婚的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重婚是导致离婚的一种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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