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联系人不是债务人,只是联系人,是不会被起诉。债权人之可以起诉债务人,而联系人的话只是一个联系的方式,所以不会被起诉。一般是在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以防当事人无法联系到,如果告知、送达紧急联系人,就视为向当事人送达、通知,因为不是当事人,所以不能成为被告,是不承担责任的。
一、别人欠款留的我的电话怎么办
可以联系经办银行说明,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写入贷款人手机号码的,或者在贷款审核阶段,经办银行打电话询问是否为手机号码为贷款人的时候,说不知道情况即可。
贷款时所留的电话号码都是作为紧急联系人,不代表要对贷款人的任何负债逾期行为负责。紧急联系人既不是共同贷款人,也不是担保人,只是银行以防联系不上贷款人时,可以通过紧急联系人找到贷款人。所以紧急联系人没有任何还款义务,如果紧急联系人被要求还款或是遭到威胁,可以走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二、被起诉名下有车怎么办
当事人被起诉不影响其使用自己名下的车子。但是,如果法院已经对车辆进行保全,或者查封的,那么当事人在在使用必须经法院允许。但是尽管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对被执行人的车辆采取就地查封的措施。但是由于汽车流动性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难以查找汽车。在以往对被执行车辆采取强制执行时,法院往往只是单纯的向车辆管理部门送达查封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这种方式只能起到限制车辆所有人在车辆买卖时的过户登记的作用,而无法对车辆进行实际的控制。
三、民间借贷被告不出庭怎么判决
民间借贷案件中,联系不上被告,致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被传唤人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即在报纸或有关媒体上发布听证通知,公告期满六十日视为送达,法庭现在可以开庭审理了。当事人被起诉到法院,收到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即使被告不出庭,也可以作出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法院在一方缺席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