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3.16
暂时停止。
根据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四个闭环”和“五化”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试行)》文件要求:
暂停受理西安市(含西咸新区)以外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具体可点此查看最新消息:
哪些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属于异地贷款?
借款人不在我中心缴存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属于异地贷款;
借款人在我中心缴存,配偶不在我中心缴存的,可正常受理公积金贷款,只要配偶符合贷款政策就可以作为参贷人,可合并计算。
暂停异地贷款的实施时间怎么界定?
有两个时间点。
一是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3月15日(含)以前的,可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不受理。
二是在4月15日之后(以在中心系统的录机时间为准),无论购房合同是什么时间签订的,银行都不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
异地贷款购房合同日期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新建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时间以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具体可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或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两个网站查询。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以签署时间为准。
西安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对象:
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陕西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购买地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西安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2.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4.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5.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西安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西安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购房地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2.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
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3.放款
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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