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