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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意外工伤怎么处理上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0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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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4:16

1、工伤处理流程如下:
第一,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第二,申请工伤认定;
第三,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工伤待遇审核;
第五,解除劳动关系是核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单位在员工发生事故后一个月内申请,单位没有及时申请,那么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自行申请。

3、在员工治疗完毕,伤情稳定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4、工伤待遇审核是在员工医疗终结或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待遇。包含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5、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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